--------我校获批为教育部“卓越工程师教育培养计划”首批试点高校
6月23日,我校校长刘国荣、副校长刘国繁及教务处长刘建强一行三人,参加教育部在天津大学召开的“卓越工程师教育培养计划”启动会,听取教育部关于“卓越工程师教育培养计划”的工作部署,进一步研讨“卓越计划”实施意见,交流“卓越计划”高校实施方案,这标志着我校正式获批为教育部“卓越工程师教育培养计划”首批试点高校。
教育部“卓越工程师教育培养计划” 是贯彻落实《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和《国家中长期人才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的重大改革项目,也是促进我国由工程教育大国迈向工程教育强国的重大举措。该计划就是要培养造就一大批创新能力强、适应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的高质量各类型工程技术人才,为国家走新型工业化发展道路、建设创新型国家和人才强国战略服务。为推进这一改革,自去年10月份开始,教育部即组织包括“985”大学、 “211”大学、省属重点建设大学和省属本科院校在内的全国50余所工科院校多次进行研讨。我校是应邀参与研讨的全国10所省属本科院校之一,2009年10月和12月,副校长刘国繁代表学校在北京两次参加“卓越工程师教育培养计划”研讨会。
学校党委、行政将参与国家“卓越工程师教育培养计划”作为学校发展的重要契机和重大教学改革工程,确定以学校传统优势、省级特色专业“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专业”和“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专业”作为学校首批试点专业。为保证“卓越工程师教育培养计划”试点工作的顺利实施,学校校长办公会议多次专题研究,成立了以校长刘国荣为组长的“卓越工程师教育培养计划”试点工作领导小组及“卓越工程师教育培养计划”专家指导委员会、校企联合培养协作组,对试点工作进行全面的组织、指导与管理,并决定对首批参加试点的专业在人财物和政策方面提供大力支持。
按教育部规定,高校参加“卓越工程师教育培养计划”采用成熟度评估方式进行,即在参加“卓越工程师教育培养计划”研讨会后,各校将本校拟定的试点方案上报教育部,经教育部专家组、行业专家组和工程院院士指导组三次审核通过,获教育部批准,该校方可加入“卓越工程师教育培养计划”。我校严格按教育部要求,自去年10月开始,组织电气信息学院、机械工程学院及党政办、教务处、人事处等职能部门对学校总体工作方案和试点专业工作方案,反复修改,数易其稿;包括刘国荣校长,刘迎春、刘国繁、彭晓、宁立伟副校长等学校富有高教管理经验的教授及来自株洲齿轮有限责任公司、湘潭电机集团有限公司的专家等组成的专家指导委员会认真审核,反复论证,从而保证了学校以高质量的试点工作方案上交教育部,并一次性获得通过。
6月23日的“卓越计划”启动会由教育部党组成员、部长助理林蕙青主持,教育部党组副书记、副部长陈希出席并作重要讲话。此外,工信部、人社部、财政部等22个部门和单位的有关负责同志出席了会议,“卓越计划”专家委员会的部分院士、60多所高校的校领导,包括由我校推荐、获教育部邀请的浙江正泰电器股份有限公司等20多家企业代表参加了会议。
会议获悉,此次共有61所高校成为教育部“卓越工程师教育培养计划”首批试点高校。